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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党委出台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意见 着力营造海宴河清的政治生态

发表时间:2022-09-16 15:18:53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作者:李美敬 编辑:马菀倬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国企纵深发展,营造国企海宴河清政治生态,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建设清廉国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清廉湖南建设中创建清廉企业单元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努力打造与清廉湖南建设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推进清廉湖南建设、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国企力量。

《实施意见》按照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的内在逻辑,明确了推进清廉国企建设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突出风腐一体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构建清廉国企文化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等。《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公司治理体制机制、风腐一体问题整治、国企文化建设、企业领导人员及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狠抓落实,推动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清廉国企建设形势,每年底要向省国资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清廉国企建设任务推进情况;鼓励企业大胆探索创新,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因企制宜创建各具特色的清廉部室、车间、矿井、班组、岗位等清廉单元或清廉品牌,不断夯实清廉国企建设的基础。强化督导考核,把各企业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各企业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

(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李美敬  供稿)

作者:李美敬

责编:马菀倬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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